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是通过高水平标准引领,增加中高端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鼓励性政策,对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动经济新旧动能转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具有重要作用。
1月5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根据《陕西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该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有关专家,经企业申报、地市推荐、综合评估、评定确认,雪花粉、压榨菜籽油、氢气、猕猴桃鲜果4类产品中的10项企业标准日前被评定为陕西省2022年企业标准“领跑者”。
其中,西安市群众面粉厂、陕西陕富面业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的企业标准被评定为《雪花粉》产品企业标准“领跑者”;渭南石羊长安花粮油有限公司、陕西定军香油脂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企业标准被评定为《压榨菜籽油》产品企业标准“领跑者”;陕西旭强瑞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的企业标准被评定为《氢气》产品企业标准“领跑者”;陕西齐峰果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标准被评定为《猕猴桃鲜果》产品企业标准“领跑者”。
据了解,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是通过高水平标准引领,增加中高端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鼓励性政策,对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动经济新旧动能转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相关规定,在标准创新贡献奖和各级政府质量奖评选、品牌价值评价等工作中,将采信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结果,并鼓励各级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企业标准“领跑者”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或服务,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给予企业标准“领跑者”信贷支持,以及鼓励电商、大型卖场等平台型企业积极采信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结果。
我省还建立了企业标准“领跑者”动态调整机制,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周期为3年,相关部门将根据评估结果对企业实行动态调整,对产品或服务未达到其公开标准水平的,以及通过弄虚作假入围的企业,取消其企业标准“领跑者”称号并予以公示。(徐颖)